环保部明确将我市确定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之一。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将用5年时间,切实扭转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状况。
环保部将对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17项指标。
我市将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划定保护区,集中整治取水口周边排污单位;开展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形成以“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区处理”模式为核心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优化农村工业产业结构,强制关停“十五小”企业和“新五小”企业,防止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向农村地区转移;完成全市24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的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