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与中科院武汉分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合作内容涉及六大方面。具体包括:
依托“转移中心”促成果转化
中科院将在武汉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加快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协议提出,依据我市在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大产业的发展需求,以中科院武汉技术转移中心为依托,加强科技成果在武汉市转移转化。鼓励和支持院属研究机构与武汉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建立创新合作战略联盟,共同培育—批新兴战略产业。我市为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参与“大东湖”生态水网
中科院武汉分院充分发挥在鄂单位的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在水环境治理、绿色农业、光电信息、节能环保、新生疾病预防与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湿地恢复、遥感技术在环境与农业上的应用、地灾预警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积极承担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建设等重大科技项目,解决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科技问题。
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双方共同承担和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通过原创性的科研成果和关键性的技术成果,不断提升武汉市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建设长江豚类保护研究中心
依托中科院在鄂研究所的科技力量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政策优势,支持建设武汉分院九龙科研园区、武汉现代生态渔业研发基地及长江豚类保护研究中心、武汉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武汉植物园等若干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增强中科院在鄂研究所和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
院士专家参加战略研究制定
中科院武汉分院将组织院士、专家,积极参加我市科技及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工作,对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帮助武汉引进创新人才
中科院武汉分院积极利用中科院“百人计划”,为我市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引进研发和管理人才,引进人才符合武汉市“3551工程”政策的,享受有关待遇。中科院推荐科技或者管理人员到我市各级政府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担任科技副职或技术顾问,我市根据需要,选派科技和管理人员到中科院相关单位挂职。武汉分院利用其科技、教育优势为我市提供研究生培养、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