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江夏区在郑店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召开了江夏区2010年上半年科技科普工作管理会。会上,区科技局局长周肇龙向全区15个乡镇街办事处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传达了《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夏区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和自主创新突出贡献个人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这标志着我区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和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认定工作正式启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旨在贯彻落实江夏区委、区政府建设创新型江夏的战略部署,增强江夏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激励和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以科技为动力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江夏区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和自主创新突出贡献个人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30日,认定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0日,被认定的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和自主创新突出贡献个人分别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科技局通报表彰,并一次性给予一定的科技奖励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