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高新发〔2010〕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我省智力优势、创新资源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挖掘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振兴源泉,不断完善创新创业孵化抚育体系,在全省营造全民创业氛围,以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发展,我省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新中国·湖北创业大赛”暨年度科技创业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湖北省科技厅主办,《创业邦》杂志、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湖北省创业投资同业公会、湖北省科技创业与孵化促进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武汉昆仑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日报周刊部承办。
二、活动宗旨与内容
1、活动宗旨:传播创业理念,弘扬创业文化;激发创业热情,树立创业典范。
2、活动内容:为我省的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展示和融资的机会与平台,以彰显我省科技创业活力并促进科技创业企业发展。企业以现场项目路演方式向公众展示创新亮点和成果。大赛组委会组织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对参赛企业进行点评、辅导。活动最终决出湖北2009年度十大科技创业企业,同时胜出“创新中国·湖北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参加创新中国大赛总决赛。
3、奖励方式:(1)本次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获由投资机构提供的资金奖励;(2)获选年度科技创业企业可优先获有关项目资助;(3)获选年度科技创业企业可由相关孵化器提供场地优惠、创业投资、相关科技资源平台开放、创业咨询等配套优惠政策;(4)由《湖北日报》对本次活动中的优秀企业进行展示和推广宣传。
三、参赛企业资格要求
申请参评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几条要求:
1.湖北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报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项目研发有资金需求;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
8. 处于创业初期,注册成立时间36个月以内,即在2007年7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
四、大赛流程
1、活动报名(2010年6月15日―6月30日)
(1)参赛申请单位注册地位于孵化器内的,到所属孵化器递交报名表格,申请参赛资格。
(2)参赛申请单位注册地位于孵化器外的,由当地市(州)科技局委托所在地某孵化器递交报名表格,申请参赛资格。
2、初赛(2010年7月1日―7月15日)
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协商的基础上对受理申请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择优筛选,按照每家省级以上孵化器5-10家的数额,推荐参加复赛。
3、复赛(2010年7月16日―2010年7月30日)
组委会组织创投机构代表、管理专家等对参加复赛企业进行评选,评选出20家企业参加总评选。
4、决赛暨颁奖典礼: (2010年8月10日)
复赛胜出的20家参赛企业进行决赛。采取路演答辩的形式展开,由组委会组织创投机构负责人、著名管理专家等构成决赛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创新中国·湖北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推荐参加创新中国总决赛,同时决出湖北省2009年度十大科技创业企业。举行颁奖典礼,颁发奖金、奖杯。
五、联系方式
通过武汉市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办公室(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报名于7月20日之前提交材料直接参加比赛。
武汉市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办公室:王子麒 张媛 65692212 65692213
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