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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推荐和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3    信息发布:政治处    本信息已被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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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8〕86号)和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8〕325号)精神,2009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于2009年1月正式展开。按市政府指示,我市推荐和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由市科技局具体承办。现将省科技厅《关于推荐和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鄂科技发人〔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推荐人选。
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应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形成候选人提名材料,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和具体专业划分标准可从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中国科学院院士推荐应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形成候选人推荐材料,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站(www.casad.ac.cn)下载。
请各单位于2009年3月1日前将院士候选人的提名或推荐材料送市科技局政治处。在院士候选人的推荐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政治处联系。
联 系 人:郑    雪       李少良
联系电话:(027)65692132         65692131
联系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4室
邮政编码:430023
                                            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关于推荐和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鄂科技发人[2009]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委办厅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8〕86号)和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8〕325号)精神,2009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于2009年1月正式展开。按省政府指示,我省推荐和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由省科技厅具体承办。为切实做好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遴选院士候选人的依据及名额
推荐和遴选两院院士候选人依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2009年增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学部和名额如下:
中国工程院现设9个学部,分别为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农业学部,医药卫生学部,工程管理学部。上述学部所涵盖的工程科学技术各学科专业的专家均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由各省市自治区报送候选人的数额,各学部不超过3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10名,化学部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2名,地学部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7名,技术科学部11名。本次推荐院士候选人包括上述6个学部所涵盖的各学科专业范围。由各省市自治区报送候选人的数额不超过各学部增选名额。
二、增选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依据各自的标准和程序交叉当选的原则,符合中国工程院院士标准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院士候选人必须坚持院士标准,认真审议,严格把关。
    2.凡在2003年、2005年、2007年已连续3次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或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经两院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为有效候选人),2009年停止1次被提名或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3.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193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推荐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194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按2009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
三、院士候选人的推荐与
1.各市、州和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两院院士章程和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或所属单位院士候选人的提名或推荐工作。凡双重领导单位提名或推荐的候选人,由其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无隶属、管辖关系的非主管部门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不受理个人申请。
2.各市、州和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在组织推荐院士候选人时,应注意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院士增选的标准和条件,本着公正、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推荐。在推荐工作中应特别注意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和长期工作在第一线的工程技术专家;要加强对交叉、边缘学科以及尚无院士的学科、地区、部门的候选人的了解和重视。
3.各单位提名院士候选人要做到公开透明。对拟提名的候选人,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为保证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客观,各提名单位应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各单位提名或推荐工作结束后,受省政府委托,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要求组织在鄂专家学者,对提名或推荐的院士候选人进行遴选或初选。经省政府审定后,通过遴选或初选评审的人员作为正式候选人报送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
四、报送院士候选人材料的有关要求
1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需提交由提名单位加盖公章的《关于报送候选人名单及其材料的函》一式2份,同时提交《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一式15份并附系统生成的数据光盘。《提名书》的全部内容必须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候选人提名材料,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和具体专业划分标准均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
每位候选人需提供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2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需提交由提名单位加盖公章的《关于报送候选人名单及其材料的函》一式2份,同时提交《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各一式15份并附系统生成的数据光盘,以及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一套。
《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请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填写(“院士增选录入系统”从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ac.cn,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网页上的说明),《附件材料》的附件2-6不使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请按相关要求填写或提供复印件。《推荐书》由推荐人所在单位填写;《附件材料》由被推荐人提供,被推荐人需向推荐单位提交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
3.《提名书》或《推荐书》需由归口推荐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市、州人民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印章。所报材料请用A4纸印制,字迹清晰,字体、格式和篇幅要符合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不退还,如需退还的请注明。申报人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保密材料,按两院院士增选工作中关于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规定办理。
4.提名单位和推荐部门报送的候选人材料,特别是对候选人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必须尊重事实,依据充分。如有材料不实或有虚假等情况发生,由提名单位和推荐部门负责;被提名人必须向提名单位实事求是地提供本人的有关情况,并对提名书中签名确认的内容负责。如发生材料不实,视为学风问题对待。
5、请各单位2009年3月20日前将院士候选人的提名或推荐材料,派专人报送至省科技厅人事处(中国工程院湖北院士联络处)。
联 系 人:杜 纯 傅丽枫 古新功
联系电话:(027)87135875 87135877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南苑村52号
(省科技厅机关办公楼517室或521室)
E-mail:renshi@hbstd.gov.cn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2009年度)》
2.《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
3.《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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