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被国家批准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武汉城市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主要标志,必将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综合配套改革深入实施。
一、武汉城市圈作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机遇与挑战
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武汉及城市圈各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
首先,加快了武汉城市圈各市的融合和发展进程,有利于消除武汉城市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武汉城市圈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圈内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竞争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错位竞争、互动发展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增强武汉城市圈的综合实力和对全省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加快了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有利于推进武汉城市圈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武汉城市圈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在此基础上建设“两型社会”,尽管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同时空间也更大。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利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把自主创新摆在“两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使科技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真正发挥主导作用;要把自主创新作为武汉城市圈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动力,成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中心环节,以创新驱动发展,使科技在好字当先的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三,为武汉城市圈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武汉城市圈新一轮大发展的综合平台,具有集聚国内外资本、人才及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的功能。同时,这一平台还赋予了武汉城市圈先行试验、率先突破的权利。可以说,这一平台赋予了武汉城市圈极大的政策优惠,关键在于武汉城市圈能否利用这一平台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科学谋划、精心实施,真正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突破口,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新路。
武汉城市圈作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是重大的机遇,又是崭新的挑战。“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武汉城市圈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综合”要求武汉城市圈全面发展而不能片面发展,包括人与自然协调、经济与社会协调及“五个一体化”和“八同”都要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配套”要求武汉城市圈在产业、体制、机制、基础设施等方面搞好衔接,不能单兵独进。“改革”要求武汉城市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试验”要求武汉城市圈开拓创新,在那些尚未涉足的地带闯路,在那些尚未获得经验的地方探索,通过试验和实践走出新路子。
二、关于创新科技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特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建立城市圈科技工作联动机制。
建立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武汉城市圈内各城市科技工作的联系与合作,建议在湖北省科技厅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九城市科技局为成员单位的“1+8”城市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由每个城市轮流举办,会议集中研究、协商解决城市圈各城市经济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科技问题,助推城市圈经济发展。
建立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武汉科教人才、大企业、大项目和区位优势,强化武汉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完善城市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武汉产业发展布局与周边8市区域产业特色结合,通过建立若干个区域性产业联盟,形成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城市圈产业新格局。
建立科技供需对接机制。共同设立科技供需对接专项资金,积极推动武汉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帮助城市圈企业解决在产业升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实施“城市圈技术转移促进行动”,成立“城市圈技术转移服务联盟”,开通城市圈科技供需对接视频系统。每半年组织一次市、校或校、企供需对接会,加速城市圈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武汉市高校与城市圈企业合作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共同申报项目,促进形成城市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互动的良性机制,加快实现城市圈内产学研一体化的格局。
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整合各城市科技信息资源,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实现科技资源共知、共建、共享。进一步将湖北省与武汉市共建的科技文献、大型设备和软件测试三大平台向城市圈开放,完善共享平台建设补贴机制,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良好服务,引导城市圈内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2、加强城市圈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1)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发展惠及城市圈各城市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和产业联盟。根据城市圈各城市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探索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创新需求为基础、以创造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为目标、以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为重点的紧密型联盟模式,通过联盟成员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促进城市圈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2)围绕“两型社会”建设,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开展科研活动。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把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和认真谋划民生科技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科研活动,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进一步提高工业生产的能源利用水平。加大在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方面的科研投入,保持城市圈水生态环境及宜居优势。认真谋划民生科技,充分发挥武汉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的产业优势,加强生物科技在农业、工业、人口和健康等领域的应用。发挥现代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利用现代科技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3)发挥城市圈各城市比较优势,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发挥城市圈各市比较优势,在城市圈内形成生产要素互补,上下游产业配套,各城市合理分工的高新技术产业布局。围绕壮大钢铁制造产业链,以武钢为主要辐射极,带动黄石、鄂州、黄冈等市相关产业发展;围绕壮大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链,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辐射极,带动咸宁、仙桃等市配套产业发展;围绕壮大光电子信息产业链,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主要辐射极,带动黄冈、孝感、咸宁等市相关产业发展;围绕壮大化工产业链,以武汉化工新城为主要辐射极,带动鄂州等市产业发展;围绕壮大现代农业产业链,依托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的技术优势,带动孝感、潜江、天门等周边各市提升农产品深加工和综合示范能力;围绕壮大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链,以武汉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为主要辐射极,带动黄冈、孝感、天门等市相关产业发展。
(4)完善城市圈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武汉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多,功能、设施比较齐全的优势,将中介服务范围由武汉延伸至整个城市圈。鼓励武汉市各孵化器采取多种方式在各城市与当地资本合作共建各类孵化器,最大限度开放武汉孵化器的企业服务资源,调动和挖掘各城市优质孵化资源,实现孵化资源与孵化服务的城市圈共享,努力构建城市圈立体孵化空间。发挥武汉•中国光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综合性技术产权交易功能,以产权交易为纽带,为城市圈内科技成果所有者和企业提供技术与资本对接的通道,实现技术产权交易的公开化、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促进高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5)加强城市圈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创新、创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发挥武汉科教优势,在省科技厅的系统组织下,九城市互派优秀中青年专家和高级科技管理人员到城市圈内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机构学习、培训、挂职锻炼,有针对性地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技创新方面的领军人物。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圈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通过兼职、定期服务、合作攻关、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多种方式,在不改变人才定居地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武汉各类人才在城市圈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作者:王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