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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09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2    信息发布:武汉市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办公室    本信息已被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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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2009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以下简称半年报)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须填报半年报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为:已经立项并签订合同(不含2009年度公布立项支持的第一批项目)且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

  二、请严格按照2009年新颁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开展2009年度半年报的填报工作。半年报上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5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真实地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给服务机构审核。

  三、2009年度监理工作仍将通过创新基金网络系统进行。http://www.innofund.gov.cn

        监理单位: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淳   蔡龙辉   王子麒       
        联系电话:65692210    65692212
        传    真:65692213             
        Email地址:whcxjj@163.com

附:
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流程
1、各单位要通过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的“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栏目,登陆进入监理工作系统。项目承担单位登陆时所需的用户名、密码及所属服务机构等重要信息,请与所属地方监理单位联系获得。
2、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填写《监理信息调查表》,将《监理信息调查表》信息传至服务机构,并将相关附件(如:销售凭证、各类证书等)报送服务机构;
3、服务机构负责对企业填报的《监理信息调查表》的内容及相关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监理信息调查表》信息从系统中发送至所属地方监理单位。纸质材料请存放在服务机构。
4、地方监理单位根据企业填报、服务机构认证的《监理信息调查表》和对其日常管理情况,认真详实的填写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理意见,并将项目的《监理信息调查表》发至所在地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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