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市科技工作的市区联动,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搭建市区科技工作的交流平台,根据《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区级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市区科技局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科技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与农村科技处、各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联席会议也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市科技局区与农村科技处负责。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和解决全市科技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总结分析工作情况;研究科技发展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专题研究有关事宜;组织进行科技工作与考察调研等。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会议议题由市科技局确定,区科技局也可提出议题建议。联席会议一般由13个区科技局轮流承办。每届联席会议上,根据联席会议成员的提议,确定下一届联席会议的承办方。联席会议每年确定1-2个工作专题,组织调研学习与交流考察。
四、其他事宜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成员单位除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外,平时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沟通,确保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