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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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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02 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处
本信息已被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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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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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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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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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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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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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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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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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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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6569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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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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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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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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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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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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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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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对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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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区科技成果完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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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如有,请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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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10月国家科委第19号令发布)、《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1995年6月国家科委公布)、《武汉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武科成[1997]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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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应提交材料
(包括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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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计划内项目)
2、工作报告:主要叙述任务的提出及开展研究开发的目的意义、解决的关键技术、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使用效果和效益;
3、技术研究报告(详细报导研究的过程、结论、存在的问题及优缺点等,主要包括采用的技术原理、技术路线、方法、技术关键,所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序、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4、查新检索报告(验收视具体情况而定)(地点:武汉科技情报检索中心位于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楼,电话:65692087余淳、65692086张文莲 );
5、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6、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视项目不同情况,需提交鉴定的资料还应有:(1)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测试报告(由法定检测部门出具)及完成单位自己提供的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2)图表与工艺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计算说明书等;(3)标准或技术条件:具备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产 品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4)标准化审查报告;(5)质量审查报告;(6)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7)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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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包括规格、样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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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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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请明确每步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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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鉴定前10天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等三份及全套材料一份提交科技成果处(计划内项目在业务处室)形式审查;
2、 成果处室领导审批;
3、 分管领导审批;
4、 发科技成果鉴定通知(材料提前一星期送达专家);
5、 开鉴定会(一个工作日);
6、 成果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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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在线查询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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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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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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