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技术市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
印发《武汉市技术市场工作联席
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武汉市技术市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经市技术市场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过,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技术市场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全市技术市场工作的宏观管理与协调,研究制定全市技术市场的重大政策与对策;
2、统筹和协调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
3、组织技术市场管理和执法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定期发布技术市场的发展状况;
4、制定年度执法方案,协调重大执法事宜,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组成,市科技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和联络员变动应及时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召集人同意,可以临时召开工作会。在临时召开工作会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会议题和需提交工作会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后印发各有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技术市场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在技术市场执法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武汉市技术市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