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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启动“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8-04-14    信息发布:发展计划处    本信息已被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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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启动“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中期评估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办公厅通知要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于2008年4月—7月开展,评估期限为规划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的执行情况。3月31日,市科技局组织机关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启动“‘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市科技局局长杨新年参加会议并对评估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助理巡视员张昌昌主持会议。专题会听取了由发展计划处和发展促进中心提出的评估工作方案建议,对评估目标和评估内容、工作分工、进度安排等进行了明确。
杨新年局长对评估工作方案内容原则同意,要求各相关处室和单位高度重视这次规划评估工作,认真按照评估工作方案抓好落实,要将这次规划中期评估对作为对近几年科技工作的一次检查和评价对待,总结成绩、分析不足、提出完善和解决方案,并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将规划总体评估报告与分领域规划评估结合、同时进行,各处室对分项规划进行自查,计划处、评估中心负责总体报告部分;二是要进一步细化评估工作分工,各责任处室要将评估工作责任到人,确定一名具体执笔人;三是评估工作要服务全局中心工作,做好主要指标的基础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所有数据应做好存档,并纳入“一网三库”系统管理;四是要将这次评估工作与十大专项评估同时开展,突出重点、特色和示范项目,形成十大专项项目支撑,总结好的项目、大的项目;五是要明确评估工作责任分工,整个评估工作由计划处协调,办公室负责督办,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评估调研、数据整理、撰写评估报告,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提供数据资料;每个单项规划都应由单项规划制定处室和单位提出评估报告,评估中心在此基础上形成总体报告,并及时与相关处室沟通、设计好信息采集表;计划处及时做好与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评估衔接工作;六是明确时间安排,各处室和单位4月底前提出初步分项评估报告,5月底前评估中心形成整体报告,6月进行专家咨询、完善报告。
张昌昌助理巡视员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杨新年局长提出的六点要求,强调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这次中期评估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尤其是要注意主要数据指标应由计划处和统计中心统一出口,避免数出多门的现象;为确保评估工作按进度进行,评估中心在整体构思方面也要及时与各处室、单位沟通,避免拖延。
(计划处 胡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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