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
|
|
|
发布时间:2007-11-05 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处
本信息已被浏览
次 |
|
【字体:大 中
小】
|
 |
|
项目名称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
|
项目编号
|
|
|
办理(主管)机构
|
武汉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
|
办理地址
|
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 |
|
联系电话
|
027-62692150、65692149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
办理时限
|
每年八月至十一月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申办对象资格
|
见附件一《申报条件》 |
|
审批依据
(如有,请带附件)
|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91]国科火字第467号)(见附件二)《火炬计划立项和评审标准》(见附件三) |
|
申办应提交材料
(包括规格、要求)
|
1、 国家级火炬计划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损益表、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注册企业应附验资报告)需提供的附加材料(各一式五份)、申报软盘等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武汉市科技局。
2、 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申报单位填写《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提供的附加材料(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各一式五份)、申报软盘等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武汉市科技局。
3、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提供的附加材料(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各一式五份)、申报软盘等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武汉市科技局。
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四 |
|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包括规格、样式、要求)
|
申报材料一定要按照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报表、附件的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一式五份并附申报盘一张。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申报书、可行行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 |
|
办理流程
(请明确每步所需时间)
|
一、受理申报企业→各区科技局、高新区→市科技局高新处时限:2个工作日
二、初审市科技局高新处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
三、 专家评审由市科技局高新处组织专家,召开火炬计划项目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时限:2个工作日
四、 上报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由市科技局将经过专家评审、筛选后的推荐项目上报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时限:1个工作日 |
|
提供在线查询的方式
|
|
|
备 注
|
|
|
|
|
|
信息来源:原创 |
 |
|
【打印】 【关闭窗口】 |
 |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