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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07-11-05    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处    本信息已被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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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项目编号
 
办理(主管)机构
武汉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办理地址
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
联系电话
027-62692150、6569214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每年八月至十一月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申办对象资格

见附件一申报条件

审批依据
(如有,请带附件)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91]国科火字第467号)(见附件二)火炬计划立项和评审标准(见附件三)

申办应提交材料
(包括规格、要求)
  1、 国家级火炬计划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损益表、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注册企业应附验资报告)需提供的附加材料(各一式五份)、申报软盘等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武汉市科技局。
  2、 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申报单位填写《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提供的附加材料(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各一式五份)、申报软盘等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武汉市科技局。
  3、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上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提供的附加材料(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各一式五份)、申报软盘等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武汉市科技局。
   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请见
附件四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包括规格、样式、要求)
  申报材料一定要按照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报表、附件的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一式五份并附申报盘一张。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申报书、可行行研究报告格式见
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
办理流程
(请明确每步所需时间)
  一、受理申报企业→各区科技局、高新区→市科技局高新处时限:2个工作日
  二、初审市科技局高新处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限:2个工作日
  三、 专家评审由市科技局高新处组织专家,召开火炬计划项目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时限:2个工作日
  四、 上报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由市科技局将经过专家评审、筛选后的推荐项目上报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时限:1个工作日
提供在线查询的方式
 
备 注
 
 信息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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