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项目申报 >> 其他 >> 办事指南 
武汉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暂行方案
发布时间:2011-05-30    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处    本信息已被浏览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0〕1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武政规〔2010〕1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我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结合我市企业自主创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探索企业创新机制,引导企业走创新型发展道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全面培养企业创新人才,积极营造企业创新环境,大力弘扬企业创新文化,推动我市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幅度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多项试点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一)从2010年开始,到“十二五”末,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现以下总体目标:
1、培育6个年销售收入过100亿的、 60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的创新型企业;
2、培育10个国家级创新型企业、60个省级创新型企业;
3、创新型企业拥有100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100个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100个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团队、100项发明专利。
(二)每批创新型企业试点期限为三年,经过三年试点达到以下目标:
1、创新型试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2、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3、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年销售收入增长比率在20%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0万元/人以上;
4、创新型试点企业每百名研究开发人员拥有的授权专利量5项以上;
5、创新型试点企业都拥有健全的技术创新平台;
6、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长期激励分配机制;
7、建立增强科技投入、培养创新人才的长效机制;
8、创新型试点企业都具有完整的创新活动管理制度。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提高企业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能力,提高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发起或参与技术标准制定。
(二)引导企业增强研发投入。增加自身研发经费投入,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改善研发条件,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
(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管理人员科技培训、职工技能培训,不断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队伍。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开展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晨光计划”、“学科带头人计划”等人才计划向试点企业倾斜。
(四)完善创新战略和管理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鼓励发明创造,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品牌建设体系,建立健全试点企业管理创新规章制度。
(五)推进创新平台开放共享。推动创新平台和设施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建立公共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支持试点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合建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鼓励试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六)完善创新机制。促进试点企业的创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试点企业创新投入的效率,完善创新投入核算体系;推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建立员工培训与奖励机制,鼓励员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等。
五、选择条件
(一)在武汉地区注册,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以上、5亿以内的内资或内资控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或通过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三)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最近三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
(四)最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
(五)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六)企业家有创新愿望和动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诚信好。
六、支持措施
(一)出台《武汉市科技研发经费支持新兴产业研发投入补贴实施办法》,采取“前期引导、后期补助”的方式,优先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研发投入进行补贴。
(二)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牵头或者参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标准联盟。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牵头或者参与国家、省、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标准联盟,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的核心技术,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和标准。
(三)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建立自主创新平台。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多种形式与国际一流研究机构合作共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对企业自主创新平台,批准设立后,探索事前立项备案制度和事后考核补贴制度。凡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从市财政科技经费中给予一定奖励。
(四)支持企业建立完善的创新活动管理制度。在高新认定、考核评比等过程中,推动企业规范内部研发活动记录、制订研发投入规定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的优惠政策。建立人才引进与培养制度、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奖励制度。建立持续的科技投入、科技创新活动制度。
(五)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建立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投入体系。在承担市级重大专项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居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重大战略技术产品和知名品牌。对获得国家重大专项支持的项目,省市区财政科技经费给予配套。获得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称号的,市级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六)创新型试点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纳入《武汉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试点企业被纳入《武汉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数量占总体数量的50%以上。
(七)优先扶持创新型试点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券商为企业做好改制上市辅导。推动一批创新型企业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三板”挂牌。优先对创新型企业的贷款利息、担保经费、科技保险费等予以适当补贴。
七、实施流程
(一)试点企业的申报。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由企业填写《武汉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企业所填写的试点方案必须真实可靠,如果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试点企业的确定。由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试点企业的评审工作,择优选择试点企业,并授予“武汉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牌、证。入选试点的企业要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试点方案,不断增加企业创新投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创新绩效。
(三)试点企业的考核评估。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对运行满三年的试点企业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办法另订,主要考察试点企业对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其科技投入增长情况、产出增长情况、激励机制建设情况等),对考核评估合格的企业,将授予“武汉市创新型企业”匾牌并进行动态管理(原试点企业匾牌收回)。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予以通报。
(四)创新型试点企业动态管理。对已经获得“武汉市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每三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创新型企业称号,并收回牌、证。每三年按照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标准,进行新的申报、评审与增补。
八、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建立“武汉市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专题办公会”议事制度。专题办公会由局领导以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主要对试点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与指导。
(二)职责分工
试点工作采取由法规处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主要分工如下:
法规处——负责试点工作方案制订和归口管理。
高新处——按照所属领域,负责试点企业建设期的过程管理。
农村处——按照所属领域,负责试点企业建设期的过程管理。
社发处——按照所属领域,负责试点企业建设期的过程管理。
民管办——立足“民企百星”领域,负责试点企业建设期的过程管理。      
计划处——统筹协调试点企业的建设补助经费、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以及国家级品牌配套经费。
 信息来源:  
【打印】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武汉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暂行方案 2011-05-30
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程序 2007-11-06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2007-11-05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估 2007-11-03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07-10-16
 
     
最新发布内容
我省700项目亮相中博会
东湖高新诞生中部首个游戏引擎
四川出台创新转化“二十二条”
石墨烯结合量子点制成高灵敏光...
日培育出几乎不吸收重金属镉的...
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正式启动
工作简报-第17期
工作简报-第16期
复合高导电率铝合金电力电缆研...
阿丽亚娜火箭发射两颗通信卫星
追逐新千亿产业 武汉筹建多语...
国家发布船舶工业全新标准体系
[图文]超级空气监测站落户武汉
法国发现迄今最古老的墙壁艺术
“八连增”背后的科技隐忧 访...
主办单位: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 建设单位:武汉市科技信息中心 | 技术支持:武汉神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内容未经允许 严禁转载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5022311
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 邮编:430023 局办公室:027-6569212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