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项目申报 >> 其他 >> 办事指南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时间:2007-10-16    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处    本信息已被浏览
【字体:

 
 
 
项目名称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项目编号
 
办理(主管)机构
武汉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办理地址
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科技大厦1612室)
联系电话
027-65692135、65692134、6569213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申办对象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审批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

申办应提交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7.区级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核实表。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上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
办理流程

  1、企业填报材料后,经所在区科技局推荐,加盖公章;
  2、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初审核企业申报材料;
  3、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推荐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原创  
【打印】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武汉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暂行方案 2011-05-30
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程序 2007-11-06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2007-11-05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估 2007-11-03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07-10-16
 
     
最新发布内容
我省700项目亮相中博会
东湖高新诞生中部首个游戏引擎
四川出台创新转化“二十二条”
石墨烯结合量子点制成高灵敏光...
日培育出几乎不吸收重金属镉的...
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正式启动
工作简报-第17期
工作简报-第16期
复合高导电率铝合金电力电缆研...
阿丽亚娜火箭发射两颗通信卫星
追逐新千亿产业 武汉筹建多语...
国家发布船舶工业全新标准体系
[图文]超级空气监测站落户武汉
法国发现迄今最古老的墙壁艺术
“八连增”背后的科技隐忧 访...
主办单位: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 建设单位:武汉市科技信息中心 | 技术支持:武汉神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内容未经允许 严禁转载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5022311
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 邮编:430023 局办公室:027-6569212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