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日之前,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对《武汉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我市“方案”获得了专家的高度评价并获得全票通过。
专家们经过认真的讨论,在以下几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论证:一是武汉市试点工作任务目标明确,在原有50辆混合动力公交车基础上,至2012年底,示范运行混合动力公交车达1000辆,示范运行线路达到20条以上;混合动力轿车达1000辆,纯电动轿车达500辆,示范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数达2500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详细计划,符合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要求。二是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武汉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20多个相关部门为成员;成立了由市科技局牵头、19个部门或企业参与的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推进工作组,负责项目的具体推进落实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有特色,为示范应用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实施方案在政策、资金、车辆售后服务保障、数据采集处理和科普宣传措施等方面有明确规划,资金来源和用途明确,政策方向清晰,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与产业化提供了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四是武汉市利用建设“创新武汉”和“两型社会”为契机,结合城市整体发展规划和汽车工业产业化目标,提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对带动武汉市汽车产业自主创新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专家们希望武汉市作为全国最早进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城市,一是要在示范过程中要关注混合动力大客车的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二是要在示范运行产品选择上,遵循择优原则,进一步扩大开放程度。三是要根据已有的示范运行经验,进一步探索示范运行模式,尤其是纯电动汽车能源供给的商业化运行模式,在全国起到带头作用。
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国成、市科技局局长杨新年、副局长孙明安、发展改革委李光副主任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武汉公交集团、东风电动公司、东风扬子江公司、武汉电动汽车示范营运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该次论证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