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首届“武汉发明创新大赛”专题报道
首届“武汉发明创新大赛”即将开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配合“全民创业”活动,中心将首届“武汉发明创新大赛”的举办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武汉发明协会积极投入筹备工作,经过走访、调研,制定了本次大赛方案。大赛以“发明实现创业,创新建设‘两型’”为主题,鼓励民间发明创造,以加速民间发明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此次大赛为社会公益活动。
此次大赛指导单位有:武汉市科学技术局、武汉市总工会、武汉市妇联、共青团武汉市委、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武汉市科协;协办单位有:湖北省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国家专利技术(武汉)展示交易中心、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武汉市总工会职工技协、武汉市科成技术转移服务中心、武汉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由武汉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赞助,武汉交通台、湖北日报、武汉晚报、百姓连线栏目提供媒体支持。
本届武汉发明创新大赛参赛章程及有关事项已经初步拟订。五月份即将在湖北日报、武汉晚报、武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大赛信息,正式开始。
(技术转移服务部 邓志坚 罗威)
取媒体之经 借宣传之力
——“武汉发明创新大赛”新闻媒体宣传工作座谈会召开
首届“武汉发明创新大赛”开幕在即,媒体宣传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4月14日,中心特邀武汉电视台、湖北日报、武汉晚报及武汉交通台的几位媒体负责人召开“武汉发明创新大赛”新闻媒体宣传工作座谈会。
中心党委书记郭峰介绍了这次大赛的目的、意义和相关的宣传方案,希望各位媒体负责人对宣传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湖北日报建议大赛要从长远考虑,经营好发明创新大赛的品牌,降低大赛门槛,减少参赛限制,扩大大赛社会影响,通过几年的经营打响发明大赛的品牌。武汉晚报提出将发明人的故事、事迹以及全民创业的思路作为报道的亮点和素材。武汉电视台希望发明创新的素材紧贴百姓生活,多以动态的形式宣传报道。武汉交通台建议收集各种不同材料,积极配合,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保证大赛进程。
媒体单位的经验介绍和建议有利于打开宣传工作思路,拓宽信息渠道。不同的媒体提出不同的宣传形式要求,便于我们的宣传工作有的放矢,落到实处。
(技术转移服务部 邓志坚 罗威)
Ø 科技动态
接轨欧洲创新投资网 推动技术转移国际化发展
2008年末,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和湖南省贸促会、湖南省对外交流中心与欧盟委员会企业工业总司签订协议,正式成立“欧盟投资创新网华中中心(EEN-CC)”,成为欧盟投资创新网(EEN)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分支机构,中心负责湖北地区的中欧创新和技术转移服务。欧盟投资创新网(EEN)是世界上最大最成功的创新和经贸合作网络,覆盖40多个国家,触角延伸到欧洲每个国家的每个省份,有500多个站点,汇聚了丰富的欧洲企业和创新资源。
2009年年初,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进行了部门调整,成立“创新网络部”,专门从事欧洲创新投资网华中中心(EEN-CC)武汉办的工作。创新网络部每日收集和整理欧洲创新投资网(EEN)网站上欧盟各成员国的项目和需求,了解EEN网站中组织的培训、大型展会、交流会等活动信息;通过向欧盟“First Class”企业信息平台发布中方企业信息,利用网络平台、平面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欧洲企业信息,以此帮助中欧企业寻找技术和商业合作伙伴。同时,中心正在开发“中小企业科技服务平台”,用于实现与欧洲创新投资网(EEN)对接,使中方企业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欧盟与创新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创新活动,了解武汉地区促进中欧科技合作的政策和举措,了解欧洲中小企业的技术供给和技术需求信息。该平台预计6月份建成。
下一步,创新网络部将深入企业和研发机构,收集和整理中欧技术转移的有效信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服务平台”后台数据库;同时,通过参加科技会展、培训、研讨会、洽谈会等各类交流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发布、推介中欧企业、市场及技术信息,并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向武汉地区各界推介欧洲创新投资网华中中心(EEN-CC),开展实质性项目供需对接,帮助中欧企业获得国际合作渠道、创新融资方法及专业技术交流的有效途径。
今后,创新网络部将继续遵循国际惯例,依照欧盟标准程序,努力打造一个集经贸合作、技术合作为一体的国际化信息平台。全力为中小企业服务,促进中欧双方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和商业合作,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从而促进武汉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创新网络部 张凯莹 舒志勇 黄磊)
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初显成效
自2月中心部门调整以来,技术合同登记站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认真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相关政策法规,迅速熟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内容要点和相关程序。3月,该部门的合同登记工作已正式对外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日前已完成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长江船舶设计院等多家科研、企业单位的合同登记工作,共计222份,其中技术开发合同占11.3%、技术咨询合同占25.2%、技术服务合同占63.5%,合同成交额近1.5亿元。
技术合同登记工作的启动将有效拓宽成果转化中心业务工作的信息来源,为本地区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夯实基础。
(技术合同登记站 黄金汉 陈洁 杨旻)
拓宽管理思路 营造学习氛围
——“技术市场政策法规”专题讲座侧记
4月2日,中心邀请市场办彭华魁主任作“技术市场政策法规”专题讲座。
本次专题会,彭华魁主任对技术市场优惠政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以及相关知识作了详细讲解并耐心解答了会上所提出的问题。中心全体人员反映热烈。通过此次学习,使大家了解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了法律意识,拓宽了管理思路,能更好地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中心党委书记郭峰同志作最后发言,他再次强调学习技术市场政策法规的重要意义,希望全体人员加强学习,积极做好落实技术市场政策的工作,力争使中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技术合同登记站 陈洁)
共谋科技合作大计 推进科学发展之路
3月27日,山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曹利军一行来访,就与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开展技术转移合作进行了商谈。
郭峰书记代表中心对客人的到来表示欢迎,亓巍副主任对我中心的基本情况作了说明,详细介绍了武汉城市圈技术转移服务联盟、中国技术交易服务平台、武汉中小企业科技服务平台、欧洲创新投资网华中中心的建设情况。
山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简要介绍了山西省经济和科技方面的发展情况,山西省作为一个资源大省,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能源资源消耗大,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少。山西省提出经济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希望通过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武汉科技资源优势明显,技术转移经验丰富。两地差异较大,互补性强,双方初步商定通过网上宣传、交易平台、“煤博会”等多种形式,重点在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安全、环保、电力等领域开展项目对接活动。
两个机构同属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双方就技术转移机构的性质、利益、服务手段等以及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的环境氛围、存在问题、发展方向等广泛地交换了意见。
市科技局纪检书记马春华、副巡视员张昌昌会见了山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曹利军一行,成果转化中心副主任周弢参与了洽谈。
(综合管理部 向慧)
Ø 科技苑地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订立的确定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合同(简称“四技术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五新标准)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条件:①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②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③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分类:8类技术开发合同(详见《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条件:①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知识产权成果;②合同标的具有完整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③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的约定。
分类:4类技术转让合同(详见《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咨询合同: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计价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条件:①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②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③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分类:9类技术咨询合同(详见《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认定条件:①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②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③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④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分类:11类技术服务合同(详见《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登记站 陈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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